宜蘭縣員山鄉湖山國民小學訪客及校園開放管理規則

一、依據「宜蘭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一、訪客規則:
(一)來賓訪客請出示身分證明,在辦公室換取訪客識別證,始得進入校園洽公。
(二)未出示身分證明者,請在辦公室接洽。
(三)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六時為上課時間,非洽公禁止進入校園。
二、校園開放時間:
(一)假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。
(二)本校如有特殊活動,暫停開放。
(三)其他教育、文化、社教或體育活動及經宜蘭縣政府或學校許可知活動,得向學校申請使用場地。
三、禁止腳踏車、機車、汽車進入校園,以免危及他人安全。
四、請愛護花木、公物,並保持校園環境清潔。
五、為維護校園安全,敬請來賓訪客配合,遵守規則。

附件

宜蘭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收費基準表

1110110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-法規內容-宜蘭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

場地使用申請書及契約